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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A電子發票正式上線,
可網路查詢發票明細號碼,系統自動為您對獎。




「電子發票」說明


依據主管機關核准核可開立電子發票
◎核准機關: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核准文號:財北國稅士林營業字第1081952336號
◎核准日期:108年9月5日起
◎營業人名稱:嘉達樂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342077

根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於本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資訊,
將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
電子發票載具是記錄電子發票資料工具,
會員於填寫訂單資料中勾選【電子發票】,
系統將優先以網站會員帳號信箱做為儲存電子發票載具,
會員也可選擇共通性載具儲存;
另MODA為響應環保不直接郵寄電子發票證明聯,
包裹寄出後直接可於訂單查詢發票明細及號碼,以茲證明。

※發票查詢:
『會員載具』
可登入會員系統後於"訂單查詢(詳細資料)"內查詢到發票號碼

『手機條碼載具』
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發票資料查詢



如何取得「紙本發票」

01.為響應環保,個人戶電子發票證明聯將不直接提供。

02.若您欲索取公司戶三聯式電子發票證明聯,
請在購物車→填寫運送資料→收件人資料下方點選「三聯式發票」,
請於方框內輸入統一編號&公司抬頭,
我們將為您隨包裹一同寄出。

03.包裹寄出後恕無法異動發票格式,
還請於成立訂單時確認是否須開立公司戶三聯式電子發票證明聯,
若未於訂單內勾選,一律將優先以個人戶電子發票為主,還請見諒。

※提醒您: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
個人戶電子發票一經開立,無法更改或改開公司戶(三聯式)發票。



電子發票中獎怎麼辦

01.會員載具之中獎電子發票,依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4347號令修正「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處理。

02.中獎發票會E-mail信箱通知,請依 發票號碼、發票日期和隨機碼至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 列印中獎發票。說明網頁

備註A:如您未曾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之歸戶設定,
您的發票便是未歸戶。

備註B:建議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歸戶設定,
便可透過平台自動對獎;如完成領獎帳戶資料設定還可自動將獎金匯入帳戶中,
不必擔心發票破損、遺失或忘記領獎。

※貼心提醒:
因中獎發票兌獎資料需與收件人相符,請您務必填寫正確收件人姓名/地址/E-mail信箱,以免無法兌獎。
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常見問答服務項目查詢,
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



電子發票開立時間

本網站適用消保法之郵購買賣規範之猶豫期7日之規定,
故會於商品出貨14日後(不含假日)開立電子發票,
於訂單查詢中將會顯示開立的發票號碼,
如您選擇索取公司戶(三聯式)紙本發票,則於出貨當日隨貨附紙本發票。



統編有錯或漏開怎麼辦

01.請將原來的公司戶證明聯掛號寄回﹝請內附回郵信封﹞
並附上姓名、電話、訂單編號、收件地址、正確的抬頭與統編。

02.屆時將會請帳務人員重新開立後寄回至您所提供之地址。



鑑賞期內辦理退貨,沒有電子發票證明聯該怎麼辦

若您成立訂單時選擇為電子發票,
原消費產生之電子發票將於退貨完成後自動作廢,
並將依退貨後實際訂購商品重新開立購物發票。
作業時間流程:待收到您的退貨確認無誤後,MODA會計將作廢原始退貨發票,並統一於隔月25日前重新開立正確之購物發票。

※提醒您:
辦理退貨時,視為同意由MODA代為處理電子發票及銷貨退回證明單,以加速退貨退款作業。

電子發票若超過該月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之時限,
視為同意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售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授權由MODA代為處理,免以紙本交付,取代人工簽名的折讓單,
於電子發票平台上傳折讓或作廢存證。
並再次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另於訂單內查詢之發票資訊也會變動為正確明細及金額。